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批“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2-05-06  发布:[党委组织部]张慧娴 点击:0次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相关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度第二批“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申报以及补助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1.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生活困难党员;
2.党组织关系虽不在学校,但长期在学校工作的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中的生活困难党员。
“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因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困难。“长期”指在学校工作两年(含)以上。
二、补助标准
每名生活困难党员一次性补助10000元。
三、申报推荐名额
各二级党组织推荐1人申报,如无符合条件人员可不申报,有特殊情况请提前沟通。
四、工作安排
1.二级党组织申报。请于5月11日(周三)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到组织部(综合办公楼626室),电子版发至邮箱zzb@cugb.edu.cn。
2.党委组织部审核。党委组织部对各单位上报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学校补助对象名单,并从中推荐1-3人申请“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
3.上级审核评定。市委教育工委和“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上报的补助对象进行审核评定,确定最终补助对象名单。
4.发放补助资金。市委教育工委组织一处拟以转账的形式向最终确定的补助对象本人发放补助资金,党委组织部于“七一”前,以适当的形式开展慰问活动。
五、有关要求
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帮扶,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职责,是调动党员积极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党委多年来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的一贯做法。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补助申报推荐工作,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进行把关,客观公正确定补助申报对象,确保帮扶资金用在最困难的党员身上,真正做到困有所助。
2.近年来曾受过“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帮扶的党员,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沟通。
3.《“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和《“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情况汇总表》中,“本人及直系亲属月收入情况”须如实填写,“家庭困难情况”中困难主体、困难原因、家庭月收入、看病及处理困难事件等开销情况须详实表述。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开户银行务必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4.《申请表》“基层党组织意见”须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并在意见栏内写明是否同意,经办人须在相应位置签字。《汇总表》首页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
联系人:李倩雯 82322831
党委组织部
2022年5月6日
附件1:“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2:“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doc